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修养和职业素养、资历和贡献以及兵种与兵种或服役的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称号。
十五、十六世纪西欧一些国家产生了军衔,故习惯称其为西欧军衔。,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等级制度的过程中,随着常备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军事制度。
到17世纪和18世纪,世界上大多数军队都采用军衔制度。
解放军军衔分为三级和十级,即三级军官(将军、中将和少将),四级野战军官(大校、上校、中校和少校)和三级中尉(上尉、中尉和少尉)。
根据军官的服役和技术特点,在海军航空兵和专业技术军官的军衔前分别给出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