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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其中各类中常见有代表性的有那些?(化学品类别及代码?)

趣闻网 2024-01-13 23:55:41 原文链接:网络

危险化学品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其中各类中常见有代表性的有那些?

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生产、储存物品、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四种。

甲类

乙类

丙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级。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级。

火灾危险等级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轻危险级指建筑高度为24m以下的办公楼、旅馆等。

中危险等级指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文化遗产建筑、工业建筑等。

严重危险级指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仓库危险级指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化学品类别及代码?

一、爆炸品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二、压缩气体

压缩气体,是指在-50℃下加压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低于或者等于-50℃的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高于-50℃下加压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的高压液化气体和临界温度高于+65℃的低压液化气体。

三、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于挥发和燃烧的液态物质。其闪点(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低于28.1°C的为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如汽油等。

四、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是指燃烧点低,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后,极易引起急剧燃烧或爆炸的固态物质。有的某些易燃固体发生燃烧时还放出有毒气体。

五、氧化物

氧化物(Oxide)属于化合物(当然也一定是纯净物)。其组成中只含两种元素,其中一种一定为氧元素,另一种若为金属元素,则称为金属氧化物;若另一种不为金属元素,则称之为非金属氧化物。

六、有毒物质

一般的定义为凡是以小剂量进入机体,通过化学或物理作用能够导致健康受损的物质。根据这一定义可知,有毒物质是相对的,剂量决定着一种成分是否有毒。

七、放射性物质

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物质的这种性质叫作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辐射能量,发出射线的物质。

八、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九、其他危险品

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显然,这是从物品的性质上所作的界定。通常讲,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危险化学品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其中各类中常见有代表性的有那些?

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生产、储存物品、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四种。

甲类

乙类

丙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级。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级。

火灾危险等级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轻危险级指建筑高度为24m以下的办公楼、旅馆等。

中危险等级指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文化遗产建筑、工业建筑等。

严重危险级指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仓库危险级指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化学品怎么分为甲乙丙丁?

化学品甲乙丙丁按照闪点进行分类。

1、甲类: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2、乙类:28℃≤闪点60℃的液体、自燃物品;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丙类:闪点≥60℃的液体、可燃固体。

4、丁类:难燃烧物品,如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

5、戊类:非燃烧物品,如钢材、水泥等。

危险化学品怎样分类?

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汽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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